MPA动态

2020北京大学MPA招生简章

字号+ 作者:小鹰 来源: 2019-06-11

2020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秉持传扬政治文明、引领学术新潮、培养优秀公民、造就卓越领袖的发展理念,将公共管理...

2020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秉持“传扬政治文明、引领学术新潮、培养优秀公民、造就卓越领袖”的发展理念,将公共管理学科建设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紧密结合,经过多年发展,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力。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战略定位是为国家发展培养立足中国现实、具有国际视野,具备前瞻、反思和创运用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备在复杂环境下分析解决公共问题能力,成为高层次、复合型的公共部门领导者。政府管理学院 2020年面向全国招收 180 名双证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如
下:

①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 英语二

具体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大纲为准。

四、资格审查与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中下旬。参加复试的同学一般应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要求成绩合格才能录取,具体考试安排请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grs.pku.edu.cn/ch)的有关通知。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在面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总成绩。

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请提交考生登记表、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在学期间具有军籍的军校学历或我校认为有必要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须提交教育主管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录取

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 30%至 50%的范围内。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排
名为准。

六、学习年限

我院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 2 年。

七、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八、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学费总额为 7.8 万。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学报到及第二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缴纳 3.9 万元,未按时交纳或未足额缴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九、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若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有关人员,应予以回
避。

十一、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网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及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依法追究责任;3.同行投稿请发送至921733120@qq.com邮箱,文章可能会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初试成绩复核结果公布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初试成绩复核结果公布

    2020-03-26

  • 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4-05-16

  •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 《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 《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

    2018-10-23

  • 注意 |2020年浙江工商大学MPA招生简章

    注意 |2020年浙江工商大学MPA招生简章

    201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