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动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批准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终止的通知

字号+ 作者:小鹰 来源: 2018-11-10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批准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终止的通知 有关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批准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终止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依据中外合作办学者申请,经审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卓越国际学院等5个机构、北京大学与香港大学合作举办牙医硕士学位教育项目等229个项目(详见附件)符合章程和协议要求终止的规定,批准终止。
 
请你厅(委)指导有关办学者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许可证和项目批准书交回我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加强舆情引导和管理,稳妥推进善后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我部。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网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及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依法追究责任;3.同行投稿请发送至921733120@qq.com邮箱,文章可能会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南昌航空大学召开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自

    南昌航空大学召开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自

    2018-07-16

  • 兰州大学MBA学生代表参加首届2050大会分论坛

    兰州大学MBA学生代表参加首届2050大会分论坛

    2018-06-15

  • 注意 |暨南大学2020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注意 |暨南大学2020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2019-10-20

  • 兰州大学积极推进大学生征兵工作

    兰州大学积极推进大学生征兵工作

    2019-05-16